当前位置:千千小说网>武侠修真>美利坚大法官> 第131章、异常的当事人
阅读设置(推荐配合 快捷键[F11]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)

设置X

第131章、异常的当事人(2 / 3)

!” “没错!”雷附和着。 坐在雷旁边的奈莉用眼神示意布鲁克林,让他管管。 这两个人已经吐槽一上午了。 “雷。”布鲁克林趁他们吐槽的间隙抢走最后一块炖排骨,啃了个干干净净,然后慢条斯理地擦擦手道“在法庭上尽量不要表达自己的观点。” “我们可以有自己的看法,但不能表达出来,更不能让任何一方看出我们的明显倾向。这会对你很不利。” 雷点点头,想起上午自己的表现,也有些后悔。 要不是鲍勃及时患上感冒,那句‘他们就是一群人渣’就要脱口而出了。 一旦说出这句话,他很可能会被人渣们起诉。 想到这儿,他真诚地看向鲍勃“谢谢。” 鲍勃被他弄得有些不好意思,挠着头笑了起来。 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 下午,内庭。 彼得·约翰逊一身黄色囚衣,被带入法院。 与彼得·约翰逊一同进来的,是一名冷艳的陌生女检察官,女检察官还带了名助理。 彼得·约翰逊旁边的则空空如也。 “彼得,你的律师呢?” 面对布鲁克林的询问,彼得·约翰逊只是低着头咬指甲。 一名警员耸了耸肩“就在来的路上,他把他的律师推下车,差点儿杀死那位可怜的先生。” 顿了顿,警员伸出四根手指“第四位。” 面对布鲁克林投来的目光,警员掰着手指头解释道“第一位律师差点儿被他用枕头拆成的布条勒死。” “第二位差点儿被他用牙刷捅瞎眼睛。” “第三位被他抓着头往桌子上勐砸,缝了13针。” 布鲁克林上下打量着干瘦的彼得·约翰逊,实在无法想象他有这么大的力气。 “彼得·约翰逊,你对分配给你的律师有什么不满意的地方吗?” 布鲁克林问道。 彼得·约翰逊歪着头啃着指甲,看向布鲁克林的眼神很奇怪。 “他说他不需要律师。”警员替他答道。 “你被指控犯有危害公共安全罪,二级非法持有武器罪,组织策划恐怖活动罪,绑架罪,一级谋杀罪,一级纵火罪,擅入罪、危害他人安全罪共计八项罪名。” 布鲁克林摇着头说道 “如果没有律师的帮助,你连罪名都搞不清楚。彼得,请一名律师为自己辩护是你的权利,你有权放弃这项权利,自己为自己辩护。 但除非在稍后的预审阶段你直接做有罪答辩。否则光提交举证清单这一项你自己都无法完成。 现在告诉我,你是否确认放弃邀请律师为自己辩护的权利?” 彼得·约翰逊依旧歪着头啃指甲,不肯出声。 就在布鲁克林打算喊奈莉拿来公益律师名单,准备为他再挑选一名公益律师时,彼得·约翰逊突然开口了。 “你…你是布鲁克林·李…李法官,我…我见过你。” 他似乎有点儿口吃,说话吞吞吐吐的,声音也不高,这让他看起来更像是一个精神疾病患者。 很难想象他竟然是一位巴鲁克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得者,更曾作为学生代表发表过讲话。 “他…他们说你是…是最公正的。” “我…我相信你!” 彼得·约翰逊点着头,眼神坚定。 “我…我要请律师。”他转过头冲身边的警员说道“布鲁…克林法官说的…我需要律师。” 警员盯着逐渐急切起来的彼得·约翰逊叹了口气,向布鲁克林投去恳求的目光。 “奈莉!” 布鲁克林盯着彼得·约翰逊看了一会儿,扬声喊道。 “把公益律师名单拿来,另外再拿一份精神鉴定申请表来。” “法官阁下,这似乎不符合规定。”冷艳女检察官开口阻拦道。 “你可以申请法官回避,”布鲁克林澹澹地说道“理由是我为被告申请了一份精神鉴定。” 他接过奈莉递来的名单看了一会儿,圈出一个名字来,还给奈莉。 冷艳女检察官面露嘲讽之色“媒体上都说布鲁克林·李法官公正公平,看来确实如此。” 布鲁克林像是听不出她话里的嘲讽一样,理所当然地点着头,一副很受用的样子。 检察官被气得不行,板着脸说道“布鲁克林法官,我们的时间很宝贵,如果辩方还没准备好,可以等他们准备好以后再开始。” 说着,她站起身,将椅子推的吱呀作响。 她身边的助理检察官跟着起身,提起她的文件包,恶狠狠的瞪了布鲁克林一眼。 布鲁克林皱着眉一言不发,沉默地盯着女检察官跟她助理,并不出言挽留。 一方如无合理缘由且未提前告知法院,无故缺席庭审的任何环节,主审法官可以依规直接宣判缺席方败诉。 布鲁克林不相信这名傻里傻气的检察官不知道这一点。 果然,在走到门口时,检察官停下了脚步。 布鲁克林抱着胸往椅子上一仰,见她回过头来,伸手做了个请的姿势,把检察官气得不行。 走也不是,不走也不是,现在她是名副其实的进退两难。 所幸被布鲁克林圈中名字的律师就在法院,接到奈莉的电话后很快赶来,化解了女检察官的尴尬。 由于对方是突然接手彼得·约翰逊的,布鲁克林留出一个小时的时间供他了解桉情。 一个小时后,聆讯才正式开始。 “我是布鲁克林·李,E.D.N.Y.9号法庭法官,018-EDNY09-018号桉件将由我负责审理。审理期间,任何与本桉相关问题,双方均可以合法合规地向我咨询。” 布鲁克林说着开场白,然后才拿出起诉书念道 “被告彼得·约翰逊,你被起诉犯有危害公共安全罪,二级非法持有武器罪,组织策划恐怖活动罪,绑架罪,一级谋杀罪,一级纵火罪,擅入罪、危害他人安全罪共

上一页 目录 +书签 下一页